2018年12月1日 星期六

偶思錄302


心想事成,當然是好事,但是成不了事的時候,得反省心想是否太大、太虛、太幻。

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

2018年10月文史生活札誌


臺灣新文化運動館終於揭幕了!
歷經三任市長,七位文化局長,從選址到籌備,至今落成,前後有十八年之久。
一座只有硬體建築-市定古蹟台北北警署轉型為「文化館」,卻沒有歷史文獻展品收藏,甚而「新文化論述」研究也不足,不免令人遺憾。
我在致開幕詞時,強調新文化運動館所承載的責任很大、很重,而且很深、很遠,語重心長。
坊間都將「臺灣新文化運動館」視為是「蔣渭水紀念館」,還說:「蔣渭水曾被關進這棟今為市定古蹟內的水牢」,其實蔣渭水辭世前,這棟建築還未完工;十幾年前文化局所立的古蹟解說牌,就被我糾正過。
從臺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,再改變為新文化運動館還有一段小故事,有位民進黨女市議員,曾帶眾至「新文化運動館籌備處」前踢館,訴求要做「警察博物館」才對,還告訴記者說:「莊永明也反對將大同分局做新文化運動館」,如此瞎扯,使我傻眼。
我還在致詞時強調這座紀念館,歷經十多年百般波折,終告落成,還是足以欣慰,只是未來營運,仍需好好邁進!
我的講詞還提到:不能只認為:「同胞需團結,團結真有力」就能詮釋二0年代的非武裝民族抗日運動;也不可僅以「月娘笑阮戇大獃,乎風騙不知」的<望春風>就代表了三0年代民眾心曲,畢竟新文化的底蘊,是要更進一步去探索。
如此說法,乃是早年我為「新文化」下的定義:「新文學、新美術、新戲劇、新音樂(新歌謠)」,實不足涵蓋「新文化」的完整內涵。
我曾向館方建議,應該將歷史軸線拉長,以一八六0年代的台灣開港,與西方文化接觸做為起點,畢竟台灣人的「視野」因而開濶,以致在大稻埕茶香歲月中創造出了新的生命、新的活力;我還列舉諸多要加入的課題,如「新體育」、「新生活」等。當時我列舉了不少的「台灣第一在大稻埕」,表示都是可以做的題目。觀傳局局長在我下台回座時,還趨前向我表示說:「這個題目,她有興趣。」
總之,開幕是一時的,未來的營運,能將新文化的意義宣揚出去,才是永遠的!


2018年11月17日 星期六

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

文史生活札誌2018年9月


大稻埕逍遙遊已走出五00期了,這是不容易的紀錄,我戲稱:定時定點的走讀古蹟活動,這項紀錄,必是「台灣第一」。
我投入大稻埕逍遙遊活動,從寫書、規劃、導覽、解說,一路走來,始終如一;回首當年,那是十幾年往事,我剛過六十歲,也就是說,已是老年了,四個多鐘頭行程,本就是考驗。
而今七十七歲了,照樣邊走邊講,整個行程,從八點半出發,結束已將近十二點半,並不是因為五00期,我特別帶勁而是每一回的逍遙遊秉持原則,都是以「知無不言,言無不盡」,讓大家都了解大稻埕。
數數跟我「上道」走讀旳老老少少、男男女女,絕對超過一0、000人,我以「吾道不孤」自得。
其實,有紀錄的期數是五00期,可是我帶的走讀大稻埕,必在一0、000人以上,因為邀約要我「帶路」的還有學校、社團、讀書會、公務機關,幾乎每個月都會有一、二回或更多。
大稻埕逍遙遊二00期時,我說:「三00期再相逢吧!」,三00期時,我說:「走一次少一次了,希望大家有機會,可再跟我走一、二次。」四00期時,我說:「五00期,不知將由誰來帶領?」;本月份的五00期,上百位的朋友仍相聚慈聖宮廣場,聽我導覽啟程前的「踏話題」,我說:「六0期時應該不是由我領隊了,因為那時我已年過八十了,一趟四個鐘頭的行程,如果還是由我當領隊,那我豈不是成了怪老子了。」
歲月催人老,服老是不可違的天命,但我服老不服輸是多年來,我堅持走下去,毅力和體力是支撐我將「大稻埕逍遙遊」辦得有聲有熱的主因。
毅力和體力的堅持,有此耐力者必不乏其人,我是可以安心交棒;我也不得不忠告一些後生晚輩,如果一心想在大稻埕爭名謀利的話,不來也罷!

2018年10月20日 星期六

偶思錄299


「做對了,就對了!」話雖淺白,但是選擇對的方向,挑選對的事情,可是重要課題。

2018年10月6日 星期六

2018年9月22日 星期六

偶思錄297


「天下無敵」,以此自負的人,他忘了還有一位如影相隨擊不潰的人,藏在心中,那就是他自己。

2018年9月15日 星期六

2018年8月文史生活札誌


一張三0年代蟲膠唱片,如今行情價已高達數萬元,真是匪夷所思。
二十年前,我收藏了台灣第一首流行歌曲「桃花泣血記」的七十八轉原版曲盤,近日,有人願以九萬元割愛,如此身價,那是我當年僅以一千元即購得收藏,可以同日而語。
台灣老東西的價格,在懷舊氣氛下,被炒得離譜,如此現象,絕非好事。以「珍惜歷史文物」抬哄價格,豈是正道。
我曾被李敖大師抬舉為「台灣文物五大收藏家之一」,有人甚至說我的收藏,富可敵國,這是誇大之詞,令我無地自容。
我是有些收藏,且以「輕、薄、短、小」的紙類文書為主;畢竟我的蒐集財力有限,我的典藏空間不足,所以雖有機會取得某些絕品珍物,但不得不忍痛割捨,讓他人收藏。
難怪也有人說我的收藏品只是「雜貨店的東西,值不了幾個錢。」而這位人士花了上億,搶購台灣文史文物,卻只做炫耀,卻不知收藏意義何在。
收藏,是一時擁有;解讀才是擁有一切。我在<臺北文獻>,每期寫了一篇專欄-「文獻有徵,文物有靈」,將個人收藏,解讀成文字,讓「史料說故事」,徵又有靈,冰冷台灣文物,成了有溫度、有熱情的物資,豈不是凝聚時空,「擁有一切」。

2018年9月8日 星期六

偶思錄296


「想要」,需要行動,首先「要想」出方法、對策,否則只會空想,勢必要不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