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25日 星期六

大稻埕逍遙遊500期!限量100名

2018年9月2日大稻埕逍遙遊將進入第500期,歡迎大家參加!

2018年7月文史生活札記


「政府做為剝奪者,非要如此冷酷?」這是四日<聯合報>社論標題;評論的是軍公教年改七月一日上路的問題,做為改革政策的執行者,推行政策的溝通能力,有嗎?
公部門是公權力的執行者,每一個國民必得遵行法令,但是「人民力量」的抗爭,可以令政府有壓力,不能「隨心所欲」。
企業的勞、資關係,是共存共榮的,所謂「頭家量,薪勞福」的俚語,是最佳詮譯。
「頭家」做為剝奪者,「薪勞」(員工)就成了受害者;我從無從事公職,不是年改的關係人,但是曾做為一位「薪勞」,我確是一位被剝奪者。
我服務大同公司二十六年,頭家竟然有十九年沒有給我繳納勞保,我提出申請補償損失,發了四次信函,公司派出三個單位答覆,但僅只以電話,不予回函,想是不願留下紀錄。大同公司處理勞資關係,一向強勢,對「薪勞福」從來漠視,由於「愛用國貨」,形象包裝良好,「頭家量」從來被輕忽,沒有經過社會大眾檢驗。
以譜寫「大同廣告歌」李守成而言,就是明顯之例。「大同大同國貨好,大同產品最可靠……」,人人耳熟能詳,為大同打響不少聲譽,坊間的說法,說作曲者是林福裕,其實是訛誤的。
李守成當年為作詞者王安崇經理譜曲得到一座冰箱報酬,竟賣斷了版權。晚年,他的生活潦倒,希望公司能給些版稅,卻遭冷漠回絕,這位有一餐沒一餐過日子的作曲者,貧病交加而死,淒涼的晚境,令人酸鼻。
大同公司自恃有理,當年是買斷版權,但給予酬勞,微乎其微,這是公平交易嗎?反觀自己,大同公司迴避為我們勞保,說坐辦公室的是「勞心者」,不是「勞力者」,而違法亂紀,不理法規,令我損失了勞保福利。
我與大同公司是勞資關係,而非債權、債務關係,所以我是大同公司永久債的債權人。
五個月了,大同不處理我的合理補償申請,而且以冷漠處理來對付薪勞,合乎情理嗎?
補償事小,討回公道才是正道,一個人不能撼動一家百年企業,但我要揭開大同公司的社會形象所掩蓋的一些少為人知的真面目。

偶思錄295


風風雨雨的日子,終會過去;雨歇風靜的時間,不可期待太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