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

2018年11月文史生活札誌


九合一地方選舉的紛紛擾擾激烈選戰占據了本月份大半日子,吵、亂、雜的競選之聲,盈耳入目。
選舉期間,又潮、又嗨、又熱、又狂,令人心不安寧。
開票後,一翻兩瞪眼,勝負已出,所謂民主政治,訴求的是票票「等值」,一票就是一票,但是每一張票,有同情、濫情、煽情下所投下的一票,那能與「選賢與能」而蓋上的那張票同值?我不願批評「劣票驅逐良票」的現象,尊重選舉結果,這是「初步民主」的重點。
回溯台灣人第一次選舉,令人有如同隔世之感。
台灣人獲得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在一九三五年,日本時代舉辦的「市議會及街庄協議會選舉」,選舉人並非有公民權就擁資格,規定是「獨立生計,年滿二十五歲以上,並年納五圓以上稅額男子」如此條件下,非中產以上階級的男性不可,女性被排除在外;而且選票不是用圈選,而是需親自書寫被選舉人的姓名,也就是說「青盲牛」(不識字)還沒有資格呢!
而今,選舉已從早年「選舉無師傅,用錢買著有」,到「用騙也並一定有票」,選民會珍惜自己神聖的一票,不過,是否「票票等值」,也不一定,畢竟情緒化投票者,還是有一群人。
被選舉人在選戰中,以「政治家」自許,期待當選後有了權力後,不要成了「政客」。


偶思錄304


量力而為,是自知之明,自不量力,必然難以成事。

2018年12月1日 星期六